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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尼西亞正式對涉華聚丙烯薄膜征收反傾銷稅

發(fā)布日期:2024-12-20   瀏覽次數(shù):0
核心提示:印度尼西亞正式對涉華聚丙烯薄膜征收反傾銷稅2024-12-20 09:42:59 來源:中國貿(mào)易救濟信息網(wǎng)  2024年9月17日,印度尼西亞財政
 印度尼西亞正式對涉華聚丙烯薄膜征收反傾銷稅
2024-12-20 09:42:59 來源:中國貿(mào)易救濟信息網(wǎng)
 
  2024年9月17日,印度尼西亞財政部發(fā)布第PMK60號公告,決定對原產(chǎn)于中國和馬來西亞的聚丙烯薄膜產(chǎn)品(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, BOPP)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(稅率詳見附表),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。涉案產(chǎn)品的印尼稅號為3920.20.10、ex.3920.20.91和ex.3920.20.99。
 
  2019年8月7日,印尼反傾銷委員會發(fā)布公告,對原產(chǎn)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聚丙烯薄膜產(chǎn)品啟動反傾銷調(diào)查。2020年12月3日,印尼反傾銷委員會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,建議對中國和馬來西亞涉案產(chǎn)品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。
 
  附表:印度尼西亞對涉華聚丙烯薄膜反傾銷終裁征稅表







(化工網(wǎng))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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